复工复产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很多行业都发出了返岗倡议书,企业也频频发布复工令,可一些员工却拿疫情当做借口,拒绝返岗上班。这可愁坏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这几天,很多律师电话都要被企业打爆了,除了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劳动管理等问题之外,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员工找各种理由不来上班怎么办?” “我还在老家呢,我们这封村了,我想回回不去啊!”“买不到口罩,去公司上班太危险了。”“我们家有老人孩子,他们免疫力差,我怕出去上班把病毒带回来传染了家人。“现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风险,我去不了公司。”“本人惜命,怕外出被感染,要求自我隔离”……员工们拒绝返岗复工的理由五花八门,有些合情合理,但有些却显得十分牵强,有趁疫情搭便车偷懒儿的嫌疑。 劳动法专家、北京如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波最近也接到了不少类似的企业咨询,企业都迫切想知道,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员工拒绝复工的理由大概可以分为合理、不合理、不确定、假合理。刘建波分析说,员工提出的合理理由包括本人被确诊,或者是疑似、密切接触者等,这类人实际上非常少,通常单位也会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几乎不存在单位要求此类员工复工的情况发生,所以也就不存在此类拒绝复工现象。 而那些类似“不同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本人惜命,要求自我隔离”之类的理由,明显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形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已经有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果构成严重违纪,企业可以根据“严重违纪”条款解除合同。刘建波表示,疫情期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对上述意见也进行了明确。 而“假合理”理由是指那些看似合理实则不合理的理由。主要体现为按照要求向单位报告个人状况时,虚报信息,如体温高,或者谎报与返京人员有接触,需共同隔离等。 刘建波说,以员工虚报高体温为例,如员工在向单位提供信息中填报个人体温较高,属于发热,按照防疫政策执行落地要求,单位应当向所属社区、街道或者员工本人所在社区街道等部门报告发热情况,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 另外还有一些不确定的理由,如企业是否提供口罩、员工买不到口罩等。关于这个问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京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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